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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香港1月10日電】3名內地孕婦2013年在港逾期逗留,在沖急症室產子時被捕。該3名女子分別於9日和10禮服日承認違反逗留條件控罪,各被判監禁12個月。
   據悉,3名被告於2013年以訪客身份來港,並於逗留期限屆滿後在港逾期逗留。2013年年底,3人分別在未經預約情況下沖急症室產子時被捕。在審訊期間,所有被告均承認來港前已經懷孕,同時情趣用品承認並無預約香港醫院的分娩服務。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10日表示,住商婚禮顧問公司入境事務處十分關註非香港孕婦在港逾期逗留分娩的情況,一方面在出入境管制站加強截查內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和協助或教唆她們違法來港產子的人員。
   發言人表示,景觀設計根據香港法例,違反逗留條件的旅客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入獄兩年。  (原標題:3名內地孕婦 判12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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