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張成龍)拆遷時不慎從高空墜落,因無法與雇主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傷者起訴至法院。近日,長安區人民法院調解一起工傷糾紛,傷者獲賠82000元。
   2013年10月,建築工人張某在田某承包的徐家寨拆遷工地工作。當年11月22日,張某在拆卸樓板的過程中從六七米的高空墜落,被工友送到長安醫院搶救,之後又轉入521醫院治療。事發後,田某在支付部分費用後,便不願再支付其餘費用。經司法部門鑒定,張某傷殘等級為八級,後續治療費預計為18000元。田某不願支付後續治療費,今年4月24日,張某向長安區法院起訴田某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賠償共計259128元。
   庭審中,雙方對於賠償金額存在較大分歧,主審法官通過調解,最終田某賠償張某經濟損失82000元,田某亦當庭表示在10日內就賠償款進行給付,雙方均表示滿意。  (原標題:施工時高空墜落致殘 起訴雇主獲賠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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