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註:臺海網海峽導報
  臺海網(微博)3月19日訊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桃園縣一名39歲的蕭姓女子17日到一間餐廳用餐,一段時間過後,服務人員來請她結賬,蕭女竟表示“要犒賞自己,吃完晚餐才要付錢”,就這樣一路吃到晚上8點多,店家憤而報警,這名“吃喝姐”隨即被捕,並被依涉嫌“詐欺罪”送辦。
  據報道,蕭女當天到該餐館用餐,“豪點”套餐、蛋糕和咖啡,從中午吃到晚上8點。等到店家要打烊時,她辯稱自己根本沒錢,拒付1000多元(新臺幣)的餐點費,店家只好報警。
  遭扭送警局後,蕭女言詞反覆,一會說等下叫朋友來付賬,一會又囂張地表示,自己不是臺灣人,沒必要回答警察的問題,還嗆“等到我的美國律師趕來再說”。
  警方調查後發現,蕭女有多次白吃白喝的前科,加上店家執意提告,訊後以詐欺罪嫌將她送辦。
  責任編輯:劉強  (原標題:臺灣“吃喝姐”吃霸王餐9小時被扭送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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