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姚顥攝影報道:準備購小產權房的街坊要留意了。花都區新華街曙光路東富花園兩棟樓被確認是違建,規劃建6層卻建成了18層,城管部門25日起對7層以上進行拆除。由於開發商賣完樓後“人間蒸發”,貪便宜買下“小產權房”的過百名業主,面臨追討已付款項無門的困境。
  業主
  被定性違建
  一下子懵了
  25日早上,東富花園被城管和警方包圍,大批施工人員進場準備拆卸。花都區城管方面表示,三天前已經下發通知將著手進行拆除,現按章執法。現場有近30名準業主相約聚集,欲“搶”回自己的“房產”。
  10月21日,城管綜合執法花都分局下發通知,東富花園幾棟小產權房7層及以上部分定性為違建,將於三天后著手進行拆除。
  據瞭解,今年4月開始,東富花園的發展商利用某村的宅基地興建住宅,原本規劃6層,結果建了18層,並不斷對外銷售。由於附近樓盤每平方米賣到13000元左右,而東富花園每平方米賣6000元,因此十分受歡迎,賣出上百套。
  業主張小姐稱,“買下房子後,我連裝修都搞好了,就差進去住了,前前後後花了差不多150萬元。”9月10日,業主馮女士在花都電視臺的節目中看到,這幾棟小產權房被定性為違建,“當時我就懵了,怎麼突然就變成違建了呢?”馮女士連忙撥打開發商的電話,但對方始終沒有接聽。“我們趕緊按照規定,把認購資料等送去城建局,但對方堅持一定要拆。”
  馮女士稱,城管部門在樓房建設期間,多次前來檢查,但始終沒有提出整改意見,也沒有定性為違建。“要是有關部門早點定性這些房子是違建,我肯定不會買。”馮女士說,自己和老公近10年的積蓄,全花在這套房上,“整整130多萬元,我們的錢向誰討回來?”
  不少業主表示,由於發展商已經撤離,電話無法聯繫上,他們無法追回屬於自己的已付款項。
  城管
  違建無法改正
  組織執法行動
  記者25日在現場看到,東富花園被確認是違建的幾棟樓,均已封頂,外牆瓷磚也全部貼好。業主張小姐告訴記者,這幾棟樓於2012年4月動工,為小產權房,“當時覺得這裡的樓盤特別便宜,每平方米只要6000多元,就向父母借錢買了下來。”
  當天中午12時許,東富花園所有的留守業主登記後,離開現場,施工人員開始對房屋進行拆除。據介紹,城管部門計劃3天內拆除完畢。
  花都區城管局強調,在確認違建部分無法改正後,組織了這次執法行動。今年3月份,發現施工單位有搶建行為後,曾多次阻止,但對方依然想方設法將房屋建了起來。
  花都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樓房建設期間,他們曾多次前來檢查,發現7層以上屬於違建,採取了停水停電的措施,沒想到對方竟然偷接水電偷建搶建並售賣。
  為何未能及時制止當事人搶建?該負責人表示,需要多個部門聯動,確定違建處理手續需要時間。對待違法建設有兩種處理辦法,一種罰款保留,二是對嚴重違法建設進行拆除。對於此次搶建,該負責任表示:“我們已履行制止職責,用足了處罰措施。”
  小產權房不受保護
  業主可向開發商追索房款
  “小產權房”,是指占用集體土地建設,並向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的商品住宅。國家法律已明確,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宅基地建房,也不得購買“小產權房”。
  廣州市政府多次發文取締小產權房。記者在白雲區同和、大源村、沙太村城鄉接合部走訪發現,仍有不少小產權房在搶建出售,售房廣告“牛皮癬”隨處可見。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人士表示,“小產權房”樓盤有的符合規劃,但是違反了不得對外銷售的規定;有的完全是違規建築。市民購買“小產權房”無法得到法律保護,因此不要貪圖便宜而購買。
  法律界人士表示,小產權房不允許自由買賣,這種行為本身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而這種無效法律行為,不會因為律師見證或者其他公證而有效,購買行為也不受保護。小產權房無法確定其合法歸屬,不能做抵押貸款。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小產權房不允許本村居民之外的人進行買賣,買賣合同無效。如果相關樓房被認定為違建,業主可以向開發商追索已繳納的房款。
  ·姚顥·
  姚顥  (原標題:花都拆除東富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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